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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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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寒假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1/09 10:40  

各位同学:

为维护校园秩序,满足学生教学科研需要,根据学校寒假安排,现对2019年寒假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寓楼封闭管理安排。

1、本科生楼封闭管理时间。

120日(腊月十五)上午8点开始实行封闭管理。

225日(正月二十一)上午8点解除封闭状态,学生凭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可以入住。

2、研究生楼封闭管理时间。

23日(腊月二十九)中午12点开始实行封闭管理。

211日(正月初七)上午10点解除封闭状态,学生凭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可以入住。

3、因教学科研等确需留校住宿的学生,由学院提出申请,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

二、寒假离校、留校住宿注意事项。

1、寒假公寓楼封闭管理期间,学生宿舍内不准存放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个人证明材料不要遗留宿舍内。在离开宿舍前务必将房间打扫干净,尤其是食物要清理干净。

2、学生离开房间时务必关好门窗和水电,以防冻坏暖气和发生入室盗窃案件。为避免因暖气意外爆裂导致物品被淹给学生经济带来损失,请学生将怕水浸的物品放在高处位置。

3、放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能进入封闭的学生宿舍楼,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者,持学生证、校园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核实身份后按要求进行登记信息,但不允许在宿舍长时间逗留,更不能留宿。

4、研究生申请留校的学生,须由导师、学院同意,研究生院审核方可入住。未经审批不准在学校留宿。具体事宜见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5、经批准留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公寓管理规定,进出宿舍楼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并按要求刷校园卡,按时作息,禁止使用违章电器,注意用电和消防安全。留校住宿学生须按照申请留校时间在校住宿,若有变化,请及时与所在学院和管理室进行登记备案。如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将予以通报学院并取消留校住宿资格。因违反学校规定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住宿过程中遇到问题或突发情况,请及时与管理室或值班老师联系。公寓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四方校区:84022718,崂山校区:8895665988959519

祝同学们春节假期愉快,阖家幸福安康!

                             

  公寓服务中心

                             2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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