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后勤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和完善后勤工作重要问题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后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后勤党政联席会议的性质和参加人员
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后勤党政联席会议是后勤处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和决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的会议,是对后勤改革、建设和发展进行有效管理的决策机制和重要形式。后勤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一般由后勤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处长、副处长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后勤分工会主席、各党支部书记、分团委书记、科长、主任等可以列席会议。
二、后勤党政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和议事范围
后勤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必须由后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勤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策,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后勤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具体议事范围为:
1、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和校党委、校行政的指示、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解决在贯彻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2、研究后勤党政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并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3、研究制定后勤的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
4、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研究干部人事工作。
5、研究审定后勤年度经费预算,大宗资金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通报经费收支等情况。
6、研究受后勤行政表彰或处罚和学校要求后勤审核或推荐的教学、科研等重要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7、研究后勤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稳定工作以及突发性重大事件中的重要事项。
8、其他应由后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三、后勤党政联席会议的时间和议事程序
1、后勤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周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后勤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党总支书记和处长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并协商取得基本一致意见后提交后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根据会议的中心议题确定会议主持人,以党务工作为主的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以行政工作为主的会议由处长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召开且正职又不在学校时,也可由副职主持。
3、出席会议的成员不足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时,一般不举行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4、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凡涉及到参加会议成员本人及其亲属的职务聘任、职称晋升和奖惩等问题时,本人应回避。
5、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提交联席会议讨论之前,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各项准备工作。
6、后勤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应一事一议,由提出议题的人员作简要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7、与会者对某个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会议应暂缓作出决定。会后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若仍不能形成最终决策意见,可按组织程序向学校反映。
8、后勤党政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应出席会议人员总人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后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个别有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组织反映自己的意见,但行动上必须顾全大局,认真执行会议决定。
四、后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落实
1、后勤党政联席会议应委派专人负责记录,并整理成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缺席情况,会议议题、发言要点、不同意见、会议决议等,经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字后存档备查。
2、凡经后勤党政联席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全体成员应按各自分工,切实负责,主动配合,保证落实。
3、后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各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实施情况或结果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党总支书记、处长要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4、后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应根据决定的内容,向学校有关领导汇报,或向后勤职工通报,做到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