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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制度
2017/10/01 08:00 公寓服务中心 

第一条 为加强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保护学校公司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离岗。

第三条 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各楼、水泵房保证24小时值班。

第四条 值班实行“谁在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因脱岗、离岗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学校财产损失和师生员工利益受到损失和中心利益受到损失,由当班人员负责,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班人的责任。

第五条 各楼、各部位每天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安全检查纪录。一时难以解决的较大隐患,要及时报中心领导,共同解决。

第六条 泵房设备设施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出现故障的,由当事人负责,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条 重大节假日、寒暑假放假之前对中心各部门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仔细仿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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