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寓楼管理室: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公寓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排查消除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学生公寓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秩序普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标准
(一)地面要求(20分):
1.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2.床下鞋子、脸盆等摆放整齐,床底下进行彻底清扫;
3.宿舍门口、宿舍内不得存放垃圾。
(二)门窗要求(10分):
1.门窗上无污点、脚印及球印,门框无灰尘,玻璃明净,无乱贴乱画;
2.窗台和暖气片上干净无杂物。
(三)床铺要求(20分):
1.床面干净平整卫生,被子折叠整齐;
2.床上、床头及周围物品摆放整齐;
(四)自习桌要求(15分):
1.桌面干净(含桌洞、书架);
2.桌面上物品摆放整齐;
3.方凳与桌子统一摆放整齐。
(五)室内面貌要求(20分):
1.不乱贴、乱涂、乱划;
2.室内无异味,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等;
3.书架的书本排列整齐,其它物品摆放整齐;
4.不乱挂衣服、钉钉子、拉绳子;
(六)阳台要求(15分):
1.干净无垃圾;
2.无污迹;
3.不乱堆放物品。
注:无阳台的宿舍此项分转到第五项。
二、结果评定
(一)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85分以上为优秀,60-85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宿舍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1.宿舍内发现违章电器、宿舍无人插座插排未断电、长明灯、为电动车电池充电等情况;
2.宿舍内发现酒瓶、烟头、车载电瓶、酒精炉、打火机、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情况;
3.宿舍内饲养宠物;
4.宿舍内存在不叠被等情况;
5.无故不起床、宿舍无人未锁门、无故换锁打不开宿舍门、拒绝检查或态度恶劣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楼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标准,责任到人,有序开展学生宿舍普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创建良好的宿舍风貌。
2.每周检查宿舍数量为本楼的二分之一。
3.在检查记录表中,检查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请注明存在的问题,并拍照留存。
4.请各楼于第二周的周四下午3点前将检查结果发至中心办公室。
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年 月份学生公寓宿舍安全秩序检查表
后勤处公寓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日